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批复的通知
《淮南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农〔2023〕—892号)分配我区中央资金846万,其中中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150万元。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投入洛河镇镇进行产业发展的50万元收回。重新投入上窑镇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内容和财政资金数额见附表,不足部分另行安排。
本批复下达后,各实施单位应加快项目实施力度,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工作,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0日-4月19日
监督电话:12317、2519462
通讯地址:大通区乡村振兴局大通转盘街交通银行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