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大通区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9 11:06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背景依据

为落实《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20号)、《关于切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3200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对居民健康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防病治病的健康管理能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切实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以《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20号)、《关于切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3200等文件为指导,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区卫健委负责起草《大通区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分别于2023317日、47日召开区卫健委委内工作会议、卫健系统工作会议,征求了区疾控中心、区妇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及区卫健委各股室所有工作人员,在充分吸收反馈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形成《实施方案》。2023526日,区卫健委印发《大通区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三、制定意义

以《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20号)、《关于切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3200为指导,制定《大通区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全面提高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真实性和规范性,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回归。

四、工作目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我区11万人口,与人民群众生活和健康息息相关,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辖区内居民健康问题主要卫生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辖区内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五、主要内容

序号

类别

实施(协助)机构

服务对象

项目及内容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区疾控中心、区妇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心)、村卫生室(站)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

1.建立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

健康教育

区疾控中心、区妇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心)、村卫生室(站)

辖区内居民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

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5.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预防接种

区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心)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1.预防接种管理

2.预防接种

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区妇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心)

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1.新生儿家庭访视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3.婴幼儿健康管理

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孕产妇健康管理

区妇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心)

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1.孕早期健康管理

2.孕中期健康管理

3.孕晚期健康管理

4.产后访视

5.产后42天健康检查

老年人健康管理

区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心)、村卫生室(站)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2.体格检查

3.辅助检查

4.健康指导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

区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心)、村卫生室(站)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1.筛查

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3.健康体检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

区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心)、村卫生室(站)

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

1.筛查

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3.健康体检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区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心)、村卫生室(站)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管理

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3.健康体检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区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心)、村卫生室(站)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结核病患者

1.可疑症状者推荐

2.随访和用药管理多耐药患者管理、用药指导

3.健康体检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管理

区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心)、村卫生室(站)

辖区内服务人口

1.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

2.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

3.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十一

中医药健康管理

中医药管理科、乡镇卫生院(中心)、村卫生室(站)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

1.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

2.儿童中医调养

十二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区卫生监督所、乡镇卫生院(中心)

辖区内居民

1.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2.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和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3.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4.学校卫生服务

5.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成立大通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及工作目标,落实各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检查督导、考核评估等工作;二是加强预算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并严格执行政策,及时下达上级补助资金;三是营造项目管理氛围:加强项目宣传,增强群众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认识和了解;四是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并严格遵循相关文件精神,强化资金管理,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旨在保障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顺利实施,并不断提升实施效果和质量。

七、下一步打算

为不断提升项目的实施效果和质量,我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继续加强项目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如媒体、宣传栏、医院网站、LED显示屏滚动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认知度、接受度和参与度;二是强化技术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三是进一步推进慢性病医防结合: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管理和治疗,通过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慢性病患者的生活质量;四是加强监督和评估:继续完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项目是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五是探索创新模式: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模式,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

八、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单位:大通区卫健委

  人:宫颖

联系方式:0554-2519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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