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元旦、春节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3-12-28 14:38信息来源:大通区市场监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元旦”“春节”双节将至,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消费纠纷,大通区市场监管局、大通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做好个人防护,保护身心健康。

一、选择正规商户,经营许可规范

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应选择有正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的商家。挑选食品时,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明确标识商品名称、生产商、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保质期、配料表、产品执行标准等内容。挑选玩具要看是否有3C标志,劣质玩具存在有异味,表面有毛刺,配件易掉落等风险,为儿童购买玩具要谨慎。

二、坚持理性消费,切忌盲目购买

节日促销活动较多,不要盲目轻信。消费者要仔细了解促销活动内容、规则、退换货约定等信息;购买贵重商品应再三斟酌,货比三家;对于预付消费、办卡充值活动,要了解商家经营资质、市场信誉,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防止落入“诱导消费”,“欺诈消费”的陷阱。

三、注意个人防护,拒绝餐饮浪费

当前流行性疾病高发,消费者外出购物时,应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公共区域注意卫生,外出就餐选择环境管理较好的餐饮商店,购买回家的商品应及时消毒处理。购买防护用品时,选择正规渠道,查看标签标识,确保无误。

消费者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培养科学健康文明的饮食理念,按需点餐、文明理性消费。倡导公筷公勺或分餐制,文明用餐,做到不浪费、不攀比、不炫耀,坚决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四、保留购物凭证,维权有理有据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注意保留收据、发票、转款记录,合同协议等消费凭证。如果发生消费纠纷,可与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商家宣称的“特价商品不退不换”有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确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收集证据依法维权。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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