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大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标准化
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通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驻区相关单位:

《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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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根据《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全面强化“两个坚持”、全力实现“两个更大”,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积极参与标准化国际合作,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大通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成推动大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进入全市前列,标准化更加有效推动我区综合实力跃升,在建设现代化美好大通,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体系更加完善。新兴产业标准地位更加凸显,生态环保、健康、安全、乡村振兴标准支撑更加有力。主导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新增5项以上,制定地方标准新增6项以上,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更具活力。

——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标准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质量效益、生态效益充分显现。鼓励和引导企业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建成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个以上。

——标准化交流合作深入拓展。标准国际化参与程度不断提升,互利共赢的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更加密切,标准化技术合作日益加强,长三角标准一体化水平大幅提升,中部地区、长江经济带等区域标准化合作广泛开展。

——标准化基础更加牢固。培养标准化工程师10人以上,企业标准总监20人以上。

力争到2035年,标准体系更加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协调有效的标准化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达到全市一流。

二、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

(一)强化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在两化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关键技术领域,同步部署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推广,加快新技术产业化步伐。(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以科技创新推动标准水平提升。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比率的统计工作,将标准作为重要产出指标纳入科技计划实施体系。设立标准化科技专项,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的技术标准纳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范围,对符合条件的重要技术标准按规定给予奖励,激发全社会标准化创新活力。(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机制建设。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成果标准化服务平台,加快成果转化应用步伐。落实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建立标准与知识产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将标准研制融入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纳入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认定的指标体系。(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

(一)加强基础标准研制,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加强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软件、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标准建设。围绕机械、电子、纺织服装等行业,加强设计、材料、工艺、检测、应用等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标准研制应用。推进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行业开展智能化、绿色化、精品化、服务型标准制定和质量提升行动,建立健全煤电联产、煤化联产、煤气联产产业链标准体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先进标准研制,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实施新兴产业标准强基工程,开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准制定。重点支持新兴产业延链强链、特色前沿、成套装备、多业态融合和安全标准的制定。围绕新材料,开展煤系固废物利用、化工新材料、新型储能材料标准制定。围绕高端装备制造,开展煤机装备、工程机械装备、智能装备和关键零部件标准制定。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光电信息、智能终端、新型显示集成电路等标准制定。围绕生物医药,开展创新药、化学制剂药品以及药用辅料、中成药、特医食品、保健品、医用包装、医疗器械等标准制定。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鼓励企业主导和参与研制应用带动的新标准,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发改委、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数字经济标准研制,促进数字产业健康发展。推进大数据与产业融合标准化建设,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强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等标准体系建设,助力数字江淮建设。鼓励引导平台企业、电商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制定,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标准化发展。推进食品、医疗、应急、交通、水利、能源、金融等领域智慧化转型,加快相关标准研制和应用。培育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大通公路运输管理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现代服务业标准研制,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健全服务业标准,构建服务质量治理体系,重点加强工业设计、现代物流、供应链金融、商务咨询、展览展会、检验检测、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标准研制,提升商贸服务、健康体育、养老托育、文化旅游、家政物业、清洗保洁等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水平,鼓励打造一批“皖美品牌”。(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牵头,区商促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现代基础设施标准研制,助力构筑高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专项行动,推进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等信息基础设施系列标准应用,支持开展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广电)网络、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超算中心、城市大脑、充电基础设施标准研制。加强工业互联网、车联网、能源互联网、时空信息等新型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升级等方面标准研制。(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委网信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文旅局、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通分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标准化改革开放水平

(一)以标准化促进改革措施落实。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维护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标准制定。加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流程,实施全省域联通的一屏通办服务标准。(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通分局、区商促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企业标准国际化水平。持续开展重点领域标准比对分析,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支持推动我区产品、工程和服务“走出去”,推动相关领域的中外标准互认。研究制定服务贸易标准,完善数字金融等标准,促进内外贸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支持光纤光缆、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等领域优势企业积极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研制。(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改委、区商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统筹推进标准化与科技、产业、金融对外交流合作,促进政策、规则、标准联通。支持企业、社会团体等参与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支持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注册专家,培养一批熟练掌握国际规则、精通专业技术的国际标准化人才。(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广泛开展标准化区域合作。建立健全标准化区域合作机制,加强区域标准研制和应用,推动标准、人才、信息等资源共享。推动长三角、中部地区、长江经济带等区域标准化联动发展,以标准化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长江经济带和合肥都市圈建设,不断提升大通标准影响力。(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

(一)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制定与实施。出台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实施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推进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实施。积极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推进碳达峰行动。(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改委、区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标准。健全生态环境质量和风险管控标准,构建生态文明气象保障服务标准体系、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标准体系、生态保护红线标准体系。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标准制定工作,积极参与半导体、化工、火电、玻璃、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制性地方标准制定,从排放、监管、监测等各方面提升标准化水平。加快研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餐饮业环境保护、城市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等生态环境保护标准。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领域长三角区域标准制定。实施绿色产品标准,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保障生态安全。(大通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标准体系。加强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标准的研制和实施,推进能源资源绿色勘查与开发标准化。推动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标准研制。严格执行农田防护林及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标准。积极参与自然资源领域长三角区域标准制定。开展矿产资源节约集约技术、绿色勘查、绿色矿山标准研制和实施,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通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标准研制与应用。建立健全绿色农业发展标准,推进可降解材料、制品及农用地膜等标准研制和实施。建立健全清洁生产标准,推进绿色包装和绿色供应链等标准实施与应用。建立健全绿色生活标准,推动节能节水、节粮减损、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绿色出行等标准研制。建立健全生态旅游绿色发展、绿色建造、绿色社区、绿色村庄标准。实施绿色公共机构评价标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大通生态环境分局、区商促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

(一)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强化标准引领,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智慧农业标准研制,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服务与推广平台建设,推动张郢双孢菇、红光葡萄、孔店草莓、永超大米、千发渔业等特色产业标准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助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垃圾与污水治理、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标准制定,完善相关建设、运营管理、监管服务标准,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加强乡村旅游、民宿经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标准化建设。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富裕富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通分局、大通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城镇规划、城市更新、智慧城市、海绵城市标准研制,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提升城市发展能级,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以标准化推动“四化同步”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重点领域工程建设标准编制,提升工程建设标准服务能力。制定实施公共资源配置标准、城市体检评估标准、城市应急处理标准。(区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通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开展行政管理标准化建设和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重点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营商环境评价、城乡社区治理、智慧监管、法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标准研制与推广,打造治理能力强的开放型、服务型、效率型政府。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信息保护等领域标准的制定实施。探索推进机关单位标准化建设,创建行政管理、政务服务、机关事务服务、社区治理等领域标准化试点,围绕依法履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推进机关单位进一步改进作风、规范管理、提高效能。开展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重点推进乡村治理、网格化管理、社区治理等标准制定,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直机关工委、大通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委网信办、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平安大通”标准化建设。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构建完善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以强制性标准为主体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加强社会治安、刑事执法、反恐处突、防灾减灾救灾和综合性应急管理、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消防救援、交通运输、网络安全、建筑、水资源、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人民防空等领域安全标准建设,深入推进“铸安”行动。加强智慧应急标准研制,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进“食安安徽”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委网信办、区应急管理局、大通公安分局、区卫健委、区住建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大通公路运输管理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社会事业标准化建设。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制定公共服务相关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标准。推动基层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制定、实施、评价等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开展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完善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试点,推动标准化纳入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宣贯和监督检查,加强婴幼儿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标准研制,提升公共卫生健康标准化水平。完善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物保护利用等方面标准体系,推动度假休闲、乡村旅游、旅游民宿等标准制定和实施,强化标准对弘扬传统文化的支撑引领作用。(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住建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文旅局、区商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标准化工作改革

(一)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创新标准化运行机制。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培育一批优秀的团体标准组织,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推动我区团体标准加快发展。有效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探索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支持企业联合科研机构、产业上下游建立标准合作机制,培育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积极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动面向企业、产业、区域,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全链条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团体标准的正面引导和监督作用。依法依规处理有关问题,向社会公布团体标准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理结果。(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标准制定应用,强化标准实施监督。严格地方标准制定范围,强化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的协调配套。健全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全过程的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发挥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中的作用,深入推进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加强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企业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在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以及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积极应用先进标准。推进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加强标准版权保护。按要求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对标达标工作,推动企业提升执行标准能力。(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标准化技术支撑水平。完善标准化科技体系。围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支持技术领先企业主动承担本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制定完善促进标准化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标准化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设高水平标准化人才队伍。持续实施标准化工程师制度,积极推行企业标准总监制度。建设标准化专家库,大力开展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培养一批标准化创新团队和骨干青年带头人,加强基层标准化人员队伍建设。(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营造标准化良好社会环境。结合世界标准日、质量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开展标准化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宣传标准化作用,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充分发挥标准化社会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标准化宣传,讲好标准化故事。大力培育发展标准化文化。用好新媒体工具,提高宣传的精准性、有效性,让讲标准用标准守标准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标准化工作。成立区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标准化事业发展,协调解决涉及跨部门、跨领域的标准化发展重大问题,制定实施标准化发展专项规划,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区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日常运转工作。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领导机制,将标准化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具体支持政策,积极将标准化纳入产业、区域、科技、贸易等各类政策规划,加强与标准化相关要求的协同衔接,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系统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建立区标准创新贡献奖制度,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大通标准化事业。完善标准化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标准化发展评价,将相关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人社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评估考核。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质量工作考核。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加大对标准制定和发布的激励力度。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健全考核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建立本实施方案实施评估机制,把相关结果作为改进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依据。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督查考核办、区经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大通区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和运行机制


附件:

 

大通区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要职责和运行机制

 

一、组成人员

  任:明冠雷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主任:成祖顺    区政府副区长

  员:徐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区委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廖延明    区发改委主任

马春龙    区住建局局长

李海燕    区教体局局长

王心光    区科技局局长

茆诗煌    区经信局局长

唐根生    区民政局局长

韩新军    区司法局局长

黄翀华    区财政局局长

      区人社局局长

      区农水局局长

刘树兵    区商促局局长

陈态河    区文旅局局长

      区卫健委主任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杨弟昌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程龙瑞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区统计局局长

王祥领    区医保局局长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大通税务局局长

武友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通分局局长

程艳侠    大通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朱海浪    大通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张明刚    大通公安分局副局长

隗丹丹    区农水局副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

区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标准委”)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程龙瑞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副局长刘斌同志担任。区标准委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其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区标准委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主要职责

(一)区标准委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标准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关于标准化工作的任务安排;

2.推动我区标准化事业发展,统筹推进标准化改革,推动建立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提出推进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政策和举措建议,协调解决全区标准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3.指导全区各部门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

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标准委办公室职责

1.负责区标准委的全体会议、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等组织筹备工作;

2.负责区标准委日常工作运转,起草会议纪要和年度工作计划,向区标准委提出工作动议;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汇总收集各成员单位与区标准委职责相关的工作情况;

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标准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标准化工作的任务安排,开展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通报有关情况;

4.完成区标准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1.依据法定职责开展标准化工作,加强对本系统内标准化工作的监督指导;

2.向区标准委提出讨论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

3.完成区标准委交办的其他工。

三、运行机制

(一)区标准委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主要任务是:总结和谋划部署年度工作,修订工作制度规则,研究讨论相关文件,研究讨论涉及标准化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区标准委主任或副主任可不定期召开专题会,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进行协调,研究讨论需报请区政府批准发布的标准,参加人员为相关成员单位,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地方和专家参加。

(三)区标准委办公室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区标准委会议议题和需提请研究讨论事项,报区标准委主任审定。

(四)区标准委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研究讨论事项,按程序送审后印发。重大事项按程序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

 

淮南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