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农水局局长陈松对关于印发《(大通区2023年水稻育插秧中心项目实施方案)(大通区2023年粮食烘干中心项目实施方)》的通知
问:方案适用于那些对象?
答:我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基础设施齐全、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农业生产组织(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申报该项目。
问:实施此方案的目的?
答: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强一增”行动要求,以“机械强农”为目标,加快推进我区水稻育插秧、粮食烘干机械化水平。以水稻育插秧中心和粮食烘干中心建设为抓手,补齐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短板,全面提高我区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推进机械强农向农业生产全过程覆盖。
问:如何出台的此实施方案?
答: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2〕39号)文件中的项目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征求了财政部门、各乡镇意见,经整理修改后,出台的本方案。
问:如何申报项目?
答:申报主体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用地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及相应的申报表格,于7月28日前报送大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问: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时间?
答:项目验收合格同时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照流程兑付奖补资金。资金从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资金中列支,项目资金全部用于项目中心建设。资金使用方式为“先建后补”。
解读机关:淮南市大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解读人:许静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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