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程昊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通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区委组织部大组干字〔2022〕46号文件通知,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程昊同志任区园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韦瑞同志任区园区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宗官波任区卫生防疫和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高峰同志任区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兼)(试用期一年);
沈夏斌同志任区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王艳霞同志任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
程昊同志区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区园区服务中心副主任(挂职);
沈夏斌同志区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兼);
王艳霞同志区卫生防疫和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中心主任;
刘腊梅同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特此通知。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