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征集】关于征求《大通区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意见的通知
为改善老旧小区居住功能,方便居民生活,增强居民幸福感,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淮南市城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淮住房联〔2020〕52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草拟本办法。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tqzfb@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征求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淮南市大通区民主东路5号,大通区人民政府(电话:0554—2519380),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到2021年5月18日。
202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