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大通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区委组织部大组干字〔2021〕27号文件通知,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陈慧珺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2021年6月15日
大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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