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全区民办幼儿园2020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民办幼儿园:
根据《淮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市民办中等以下学校2020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教秘民教〔2021〕6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大通区域内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均应参加年检。截至2020年12月31日批准设立未超过6个月的民办幼儿园不参加本年度年检,但要参加数据统计和结果公布。
二、年检时间
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25日为各民办幼儿园做好自查及整改;2021年4月26日—4月30日为各年检对象上报材料,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年检;5月中旬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年检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年检方式
(一)单位自查。民办幼儿园要对照《淮南市民办中等以下学校年检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整理佐证资料,逐条自评,据实赋分,形成年度报告(附件2),并按照登记部门要求完成年检平台的网上填报工作。未按时上报年检自查报告的,年检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二)部门核查。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联合登记部门,采取书面材料审核、实地核查,必要时依法对民办学校开展财务专项审计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并赋分。
(三)结果确认。根据赋分情况,拟定年检等次并采用合适方式予以公示。年检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75分以上,为“合格”; 60-74分,为“基本合格”; 59分以下,为“不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教育主管部门将所属每所学校的年检结论及时抄送登记部门,并向社会发布年检结论公告,通报民办学校年检结论。
(四)落实整改。整改是年检的重要环节。对年检结论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民办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要及时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民办学校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在3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教育主管部门应将整改情况纳入下一年度年检的重要内容。
对民办幼儿园年检是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各办学单位自我监督、自我规范、自我管理的手段之一。各民办幼儿园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加强管理,通过年检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无故不参加或放弃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区教育体育局将责令整改、停止招生,直至吊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大通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