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0年度行蓄洪区农房保险保费(市级分担部分)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局(民政局):
2020年,我市继续开展行蓄洪区农房保险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淮应急﹝2020﹞10号)要求,市级财政需承担田家庵区、谢家集区、潘集区和毛集实验区参保的20711户市县分担部分(保额总计331376元,省财政已下拨148100元,市级财政需承担183276元)。
依据《淮南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淮应急﹝2020﹞25号),经市应急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从2020年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拨付该部分资金至以下四个县区,用于支付行蓄洪区农房保险市县财政分担部分。
田家庵区应急局15740元;
谢家集区应急局59360元;
潘集区应急局98772元;
毛集实验区民政局9404元。
请各县区应急局(民政局)接通知后,及时联系财政部门,对接行蓄洪区农房保险承保公司,抓紧支付参保费用。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