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信件编号: 20220824001 来信时间: 2022-08-24 10:12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李****
内容: 想要了解一下大通区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补贴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区科技局    答复时间:2022-08-25 15:4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
1.税收方面,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从25%降至15%,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75%。
   2.财政支持方面,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一次性奖励,对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进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组评审的给予3万元资助。
3.根据大发〔2021〕20号文件,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奖励企业研发团队。
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
1.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研究开发费用口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执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