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关于切实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8-27 10:12 点击数: 来源:大通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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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现就加强疫苗接种工作通告如下:

一、开展疫苗接种是建立群体免疫屏障、预防控制疫情最有效有力的手段。不接种疫苗,对公共卫生安全和他人的防疫安全都会造成不利影响。全区上下要积极投身疫苗接种的具体行动,以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严格执行应接尽接要求,凡年满12周岁以上,特别是年满18周岁以上常住大通区无禁忌症人群,应于828日前完成第一剂次疫苗接种。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要积极动员在外创业就业人员于830日前返回大通区接种疫苗。

三、必须严格执行健康码和疫苗接种情况检查,在我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银行、车站、各类办事大厅窗口、药店、医疗机构、宾馆酒店、景区景点、游乐场所、健身房、KTV、文化馆、图书馆、学校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现未接种疫苗人员,在各点位的党员干部、志愿者及工作人员须及时将其送达疫苗接种点落实接种措施。

四、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财政供给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除有特殊禁忌症外,应于828日前落实疫苗接种,否则将视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对不配合、妨碍疫苗接种工作开展,对全区疫苗接种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由区纪委监委、区公安机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大通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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