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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形式主义问题

阅读次数:编辑:大通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18-12-26 09:32【字体:  

淮南市孔店乡柿元村书记闫玉志违规申报农机购置补贴问题。2015年5月,闫玉志在明知不符合申报农机购置补贴的条件,仍同意以胜利农业合作社的名义向区农林局、财政局申报,并于2016年、2017年分两次共获得国家及区级补贴共计15000元,在2018年3月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对柿元村巡视时,仍未将补贴资金交到村集体账户上,其行为违反了廉洁自律规定.2018年11月3日,闫玉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淮南市孔店乡柿元村支部书记王祥军违规申报农机购置补贴问题。2015年5月,王祥军在明知不符合申报农机购置补贴的条件,仍同意以胜利农业合作社的名义向区农林局、财政局申报,并于2016年、2017年分两次共获得国家及区级补贴共计15000元,在2018年3月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对柿元村巡视时,仍未将补贴资金交到村集体账户上,其行为违反了廉洁自律规定。2018年11月3日,王祥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淮南市孔店乡柿元村村委委员沈子胜违规申报农机购置补贴问题。2015年5月,沈子胜在明知不符合申报农机购置补贴的条件,仍以胜利农业合作社的名义向区农林局、财政局申报,并于2016年、2017年分两次共获得国家及区级补贴共计15000元,在2018年3月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对柿元村巡视时,仍未将补贴资金交到村集体账户上,其行为违反了廉洁自律规定。2018年11月3日,沈子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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