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窑司法所三举措做好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衔接工作

发布时间:2022-07-01 10:27 点击数: 来源:大通区司法局 作者:孙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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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后的安置帮教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有效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大通区司法局上窑司法所三举措实现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衔接。

一是解矫与帮教同时开展。在社区矫正对象办理好解矫手续后告知其安置帮教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帮教协议,实现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衔接。

二是社区矫正档案移交与安置帮教档案建立同时进行。社区矫正对象解除矫正后,司法所将其矫正档案移交区司法局,同时重新登记造册,建立安置帮教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三是矫正小组与帮教小组同步转换。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在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后,及时履行手续,转变职能,成为该对象的帮教小组成员。

上述举措使社区矫正对象同步向安置帮教对象、社区矫正期同步向安置帮教期顺利过渡,做到无缝衔接,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后的帮扶教育,促使其更好地遵纪守法,早日回归社会,为社会和谐稳定和平安大通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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