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疏导解心结,点亮美好“新”生活——大通区司法局为安置帮教对象开展心理疏导

发布时间:2021-10-27 15:43 点击数: 来源:大通区司法局 作者:颜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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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因一时冲动犯罪的段某被判入狱15年。入狱后,留下耄耋之年的父母艰难度日,其妻子虽选择了离婚,但依旧尽心抚养年幼的女儿。在狱中的日子,妻子带着女儿定期探视,尽力给予亲情支持。段某虽有听力障碍,但酷爱琴棋书画,多才多艺的他在监狱屡受表扬,在监方的关心开导下,减刑后于2021年7月17日刑满释放,成为大通区司法局洛河司法所的一名安置帮教对象。

回想当初,段某表示:“一时的冲动让我牺牲了青春岁月,13年的牢狱生涯,使我未能与妻子相守相伴,错过了女儿的成长,未在父母膝下尽孝,充满了遗憾与悔恨。”因为家人的不离不弃,出狱后的段某内心充满欣慰,也对未来充满希望。但回归社会后面临的现实问题,犹如当头棒喝,让他一时间无所适从、迷茫不已,开始“新”生活的信心,不知从哪里来?

了解到段某的困境后,大通区司法局立即着手联系专业人员等做好心理辅导准备,主动对接洛河司法所以及段某所在村委会制定帮扶计划。10月26日,区司法局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指导师、创业指导师左春荣硕士,并组织洛河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委会负责同志一同来到段某家中,对其进行现场心理疏导。

鉴于段某对曾入狱之事心绪难平,对家人的埋怨心生颓废,左硕士对症下药,从心理专业维度积极介入,温情开展心理教育和心理疏导。通过轻松愉快的方式循序渐进地引导其正确认识自我,帮助其合理看待因就业和生活而造成的压力,解开心结,摆脱心理障碍。并在政策范围内主动为其出谋划策,帮助其解决难题,助力其顺利融入社会。并持续跟踪了解段某思想动态,便于及时进行心里干预和治疗,杜绝重新犯罪可能。

“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你们的帮助让我觉得自己没有被抛弃,感受到了温暖与关爱。”大通区司法局所做的一切,让段某深受感动,慢慢放下了心中的芥蒂和顾虑。表示自己会慢慢调整心态,积极融入家庭和社会,遵纪守法、努力生活,用实际行动回报党和政府的关怀。

大通区司法局坚持依法、人性化的安置帮教理念,积极展现司法行政的态度与温情,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通过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助力安置帮教对象重新融入家庭社会,开始新的生活,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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