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打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组合拳”

发布时间:2021-10-27 10:30 点击数: 来源:大通区财政局 作者:大通区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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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我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强化举措,真抓实干,不断优化我区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1、为切实保护市场主体权益,要求各预算单位细化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编实编准,严禁无预算、超预算以及擅自变更已批复的预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严禁随意调整政府采购预算或将采购预算化整为零以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根据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禁止采购各方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要求采购人在公开采购文件前,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破除歧视性、隐蔽性的政府采购壁垒,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力。

2、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为核心,全面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采购人是采购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依法落实采购人采购自主权,采购人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在行使采购权的同时切实履行好采购责任,做到采购程序合规、结果满意。区采购中心强化服务,当好“店小二”,项目受理主动对接,在服务质量上做“加法”,在采购流程上做“减法”,为群众办实事。

3、以透明促规范。“政府采购被誉为‘阳光下的交易’”,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我区在全市率先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建立起采购意向、采购活动、采购结果及合同文件全流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突出阳光下的采购,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数字化发展,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区级政府采购平台与市级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督平台协同运行、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通过“不见面”方式,投标人员在异地即可通过电子化系统进行线上投标、解密、答疑等工作,满足疫情防控期间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的要求,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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