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优秀农民工暨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皖农工发〔2021〕1号)文件要求,拟推荐“安徽省优秀农民工”1名,如下: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岗位 |
刘文奇 |
男 |
汉 |
1977.12 |
群众 |
淮南市富华服饰有限公司裁剪车间班组长 |
公示期为5天(2021年3月5日—3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至区人社局咨询;
公示监督电话:2519355。
大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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