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市场监管局
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培训

发布时间:2020-09-18 08:42 点击数: 来源:大通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周敏
【字体: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已正式颁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大通区市场监管局于9月16日开展了全员宣传、培训工作。此次培训旨在提高监管人员的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充分认识学习《条例》的重要意义。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和“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在加强化妆品监管、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条例》坚持风险治理、全程治理、责任治理、社会共治的原则,按照化妆品产业特点和发展的客观规律,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同时强化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惩重处违法行为。《条例》创新设立了注册人、备案人,产品安全评估、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功效宣称管理等多项制度,设计完成了食用惩戒、责任约谈、信息公开等机制,对化妆品注册和备案、生产经营、上市后监管及法律责任作出了全面规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