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洛河镇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开展村卫生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防控工作巡查

发布时间:2020-01-25 16:20 点击数: 来源:大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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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区洛河镇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于2020年1月25日对大通区洛河镇辖区内村卫生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防控工作进行巡查,同时做好当地村民注意个人防护知识的宣传工作。

依据大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1月22日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防控工作暨推进会议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要求,对村卫生室提出了几点监督意见:

1、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

2、加强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按规定开设达标的发热门诊,确保发热病人在发热门诊就诊,对发热病人按规定进行登记,没有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严格按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转诊至淮南市传染病医院治疗。

3、未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防控工作期间不得收治发热病人,并在明显处张贴“本机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防控工作期间不收治发热病人,发热病人请到全市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4、加强疫情报告管理,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按规定及时上报。

5、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排泄物及为病求治所使用的器械、车辆、工具等进行规范处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加强对医疗废物的收集、院内运输、暂存、上交等环节的消毒及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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