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通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通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地区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大通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6月18日
大通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进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改善我区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2019〕49号)等文件要求,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按期实现“普遍推进垃圾分类制度”目标,以探索和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为核心,坚持因地制宜、示范引路、多方齐动、集智创新,选择一批居民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二、分类标准
按照淮南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试行)〉的通知》,我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采用四分类标准,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
三、工作经费
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经费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培育阶段(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
1.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编制本级生活垃圾分类方案,选择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确定试点范围,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试点垃圾分类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由中标企业负责运营服务。运营服务期满后,交由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运行管理。
2.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宣传活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试点垃圾分类小区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达100%。
(二)重点推进阶段(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
1.总结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培育工作经验,探索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
2.强化指导,定期调度,重点推进大通主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采用政府投资建设垃圾分类设施,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运行管理模式。同时,新建居民住宅小区规划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做到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纳入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项目。
3.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区域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85%以上,投放准确率达到80%以上。
(三)全面推广阶段(2023年7月至2025年7月)
1.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大通区城区居民小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区域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90%以上,投放准确率达到90%以上。
(四)长效管理阶段
实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并保持常态运行,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考核机制。
五、责任分工
大通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社居委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解决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负责开展入户调查、统计和宣传发动工作;选择确定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区域,配合城管等部门进行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等各项专题活动,引导居民养成文明习惯,提高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和参与率。
区文明办: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的考评内容;协调指导相关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区城管局: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设施建设、运行招投标工作;协助大通街道办事处确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区域;结合城市管理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随意处置生活垃圾的处罚力度。
区环卫处:负责对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实施监督、管理、考核;配合区城管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方案制定、垃圾分类实施区域选择、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运行招标工作。
区教体局: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教育,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垃圾分类实践等活动。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落实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
区住建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内容、标准纳入物业管理等有关服务合同,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小区综合治理、物业服务水平年终评定;指导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大通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有害垃圾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监督指导工作,对设施运行情况实施环境监管。
大通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和建设用地保障工作;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规范中的有关内容纳入规划设置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与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六、工作要求
(一)高位推动。要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垃圾分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亲自部署、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抓落实,凝聚强大合力,打赢打好生活垃圾分类的攻坚战、持久战。
(二)强化宣传。要主动加强宣传,强化正面引导,普及分类知识,凝聚社会共识,动员全民参与,使“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家喻户晓,使“垃圾分类,从我做起”成为全民自觉。有关媒体要加大对不支持、不参与垃圾分类行为的公开曝光,运用反面典型,引导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要从娃娃抓起,以幼儿园和中小学生为重点加强垃圾分类教育,培养幼儿和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各级党组织和机关单位要组织和发动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等,带头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并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推动者。
(三)集智探索。坚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广泛借鉴,重点围绕家庭分类投放、小区分类收集两个环节,充分发挥各级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探索和总结简便节约、易行易推广的垃圾分类方法,推动我区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展开。要以垃圾分类工作为载体,积极探索以社区为着力点、为群众提供高效服务的渠道,在推进垃圾分类的进程中,实现基层治理水平的同步提升。
(四)强化保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入保障机制,把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经费预算范围,投入必要的经费,完善配套的设施,满足运行的需求,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附件:1.大通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淮南市生活垃圾分类“四分法”标识
附件一
大通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聂 鑫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 亮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负责日常工作)、区
文明办主任
王 捷 区财政局局长
沈树辉 区城管局局长
谢 伟 团区委书记、大通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陆中洋 区住建局局长
姚冬梅 区教体局局长
张宝玉 区环卫处主任
程艳侠 大通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武友船 大通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
郑 义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黄 雷 区房地产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沈树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行文。
附件二
淮南市生活垃圾分类“四分法”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