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大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南市大通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层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
(试行)的通知
淮南市大通区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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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投资促进局 |
淮南市大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南市大通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层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
(试行)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商务厅转发国家发展改
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
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皖发改价贯函〔2022〕
18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
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
南(试行)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1〕1053号,以下简
称《工作指南》)文件精神,结合省疫防办生活物资保障组印发的《安徽省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稳价保供工作预案》
(以下简称《工作预案》)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指南》及《工作预案》要求,在当
地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抓紧健全工作协调机
制,建立监测预警、报告处置、经贯保障等制度,全面落实
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并确保数量、质量符合要求,切实抓好
生产保货源、区域联防联保、重点企业保障,以及货源对接、
应急储备投放、增加经营场所供应等市场保供工作,畅通物
流运输,做好封闭小区等终端服务和困难群众帮扶,维护市
场秩序。
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通区商务投资促进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