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纪明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9 14:36信息来源:大通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通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区委组织部大组干字202228号文件通知,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纪明同志任区发改委副主任

宫中利同志任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副局长;

江萍同志任区科技局副局长;

孙莉同志任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刘斌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力同志任大通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

田毅同志区园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邢海涛同志大通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朱安邦同志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江萍同志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2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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