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纪明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通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区委组织部大组干字〔2022〕28号文件通知,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纪明同志任区发改委副主任;
宫中利同志任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副局长;
江萍同志任区科技局副局长;
孙莉同志任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刘斌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力同志任大通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
田毅同志区园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邢海涛同志大通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朱安邦同志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江萍同志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