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明委[2008]10号
关于认真组织“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活动的通知
区文明委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主办的“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活动已由推荐候选人阶段转入公众投票阶段。6月16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中国教育报、安徽日报等报纸都开辟专版及央视网等网站,刊发了50名候选人名单和主要事迹。为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评选投票工作,经区文明委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投票时间:
2008年6月16日00:00至6月21日24:00
二、 投票范围:
经推荐产生的50名“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候选人,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排序。
三、 投票方式:
1、网络投票:网民可以直接登录央视网( www.cctv.com)或点击中国文明网、人民网、新华网、中青网、中青在线、光明网、中国广播网和搜狐网、新浪网、网易网、腾讯网、悠视网等网站相关链接,进入“抗震救灾英雄少年” 评选表彰公众投票页面参加投票。
2、 手机投票:
〈1〉、手机短信投票:每位候选人设有唯一的数字编号,手机用户可将候选人对应的编号,发送至公益短信专用服务号码“10666116”进行投票。
〈2〉、手机网上投票:各手机用户可登录手机央视网
一个手机号码限投票一次;每次投票、每位候选人限投一票;每次投票可选择1名或几名、最多选择30名候选人。
四、 要求:
区文明委成员单位、各级文明单位(标兵)及有关单位
要充分认识“抗震救灾英雄少年” 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本次投票工作,深入宣传发动,认真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人员踊跃参与投票。区教育局要利用学生上信息课的有利时机,组织广大青少年积极投票,并在思想品德课上广泛宣传介绍“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候选人的感人事迹。
大通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二00八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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