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琛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通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区委组织部大组干字〔2008〕12号文件通知,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同意:

      徐  琛同志任大通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

      柴秀云同志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供稿: 加入日期: 2008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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