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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区招商引资工作六项暂行制度


         一、“一把手”负责制度。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投入是硬任务、招商引资是硬本领”的理念,跳出日常事务性的工作圈子,把招商引资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一把手主抓招商引资、一班人主攻招商引资的工作思路。全区各级党政一把手是招商引资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主动抓、全力抓、负总责,不仅要亲自跑信息、找客商、谈项目、抓落实,而且还要组织专门班子和人员抓招商引资,区几大班子都要有相当的领导力量专抓招商引资。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中,要有一人用70%精力主抓招商引资,区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用较多的时间抓招商引资工作。各镇、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工作力量适当调整,主动把那些头脑活、善交际、路子广、素质高的人员调整到招商引资岗位上来。
        二、目标管理制度。对招商引资实行严格的年度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区委、区政府分年度给各镇、区直各部门、单位下达招商引资任务。为促进招商引资任务的完成,区委、区政府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督查、半年一验收、年终一兑现。在党政机关中实行招商引资“一岗双责”制度,每个干部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又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对完不成任务,按区委、区政府《关于招商引资考核奖惩暂行规定》处罚。
        三、项目帮办制度。对引进的项目,及时跟进,确定专人帮助办理各种证照手续,全程解决项目落实中的各种问题,千方百计做好衔接、协调、调度、服务等跟踪落实工作,促其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提高项目的成功率。对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由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帮办: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由引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帮办人,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一名区级领导作帮办人,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区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作帮办人,负责把各种证照办好送到外商手中。
       四、企业评议服务部门制度。每年由区委、区政府组织投资企业对所有服务部门和单位进行一次综合民主评议,对评议好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表彰;对评议差的部门和单位通报批评,同时与综合目标考核、部门评优、个人考核等挂钩。对评议最差的部门、单位,由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年度奖励工资(含第13月工资);连续两年被评为最差部门、单位的,其主要负责人要自动辞职。
        五、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区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宣传监督作用,区人大、政协、纪检和监察部门要把涉及投资环境的部门、单位作为评议的对象,把招商引资的成效和服务质量作为评议的内容,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通过评议发现的问题,尤其是违法违纪违规事件责令限期纠正,并跟踪督办。对新区企业实行“两禁止”,即:禁止党政机关人员到新区企业吃、拿、卡、要、报和推销产品;禁止擅自到企业进行检查,确需检查的必须报请区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对擅自到企业吃拿卡要报和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以及推销物品、征订杂志等影响投资环境、影响招商引资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加强企业投诉中心建设,区纪检、监察部门选派党性强、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的同志专门受理投资者的各种投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凡涉及投资环境的,做到有举报必查,有查必果,有错必究。凡被投诉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格依法依纪处理到位。

                            

发布日期: 200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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