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户口分户手续

信件编号: 20200529002 来信时间: 2020-05-29 08:37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王大辉
内容: 结婚以后,有单独住房,想咨询办理户口分户需要哪些手续?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区政府办    答复时间:2020-05-29 14:36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如是乡村居民立户,需携带以下材料:(一)户口申报表;(二)申请人书面申请;(三)申请人《不动产权属证书》等住房证明材料(《不动产暂行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布的《宅基证》、《土地使用证》等继续有效,证件暂未办理的,也可由村委会及乡镇土管所出具房屋合法建设情况及证件办理情况证明);(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五)《常住人口登记表 》;(六)其他材料(可选),就近到公安户政窗口办理。
如是城镇居民立户,需携带以下材料:(一)户口申报表;(二)申请人书面申请;(三)申请人拥有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住房证明材料(房屋产权多人共有且共有人系非直系亲属关系的,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产权共有人需当场提交放弃立户的书面申请材料);(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五)《常住人口登记表》;(六)其他材料(可选),就近到公安户政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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